社会观护帮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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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社会观护中心介绍

 
 一、观护中心成立背景及工作基础
为加强中卫市地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扶的配合衔接,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我院与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共同与中卫市关工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联、沙坡头区司法局、群团委、滨河镇政府、东方红社区、义工联合会、宁夏心理咨询协会中卫分会经过多方联系、协商,就建立中卫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观护帮教体系达成基本合作意向,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维权、保护工作中加强各方合作,选定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社区建立全区第一个检社共建“社会观护帮教中心”。

并且为完整体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我院与公安机关联合签订《关于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纳入检察机关观护帮教范围合作实施意见》。将“临界”未成年人纳入检察机关观护帮教范围,坚持教育与保护并重,探索开展临界预防帮教,前移教育、感化的工作触角,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涉罪风险。 为更好地开展帮教工作,我院在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体系时还与宁夏江南好枸杞产业集团、宁夏汇钊实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等8家爱心企业签订“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合作协议”(向爱心企业授予“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牌匾),由爱心企业介入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工作中,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在同等条件下提供就业机会。更好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化解不良情绪、改正不良习惯、使其掌握一技之长,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功能区划分及主要用途
本观护中心由检察机关主导并委托社会组织、机构、企业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等提供帮教矫治、保护救助等社会服务工作。共分为四个区域: 第一个区域为观护、帮教区。主要用于对涉罪未成年人、“临界”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团体辅导、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就是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共同开展家庭教育和相处方式的咨询)、亲子沟通辅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帮助构建合适健康的家庭模式、社会关系等。
第二个区域为未成年人工作室。主要用于观护点日常办公、管理。对未成年人、家属、村居委员会人员进行询问、调查等均在此处进行。
第三个区域为档案区。档案区档案分为四大类,用于存放观护、帮教、心理疏导等档案。
第四个区域为心理矫治区。建立了心灵驿站。用于进行心理疏导、心理测评。我们委托了具有执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曹慧萍老师)进行心理疏导。更好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化解不良情绪、纠正不良行为习惯、促使其行为的矫治。同时对于未成年被害人来说,能够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避免二次伤害。

二、工作模式
1、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模式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以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将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作出构罪不捕、相对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跟踪考察、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观护帮教等工作委托社会观护中心进行。
2、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工作模式为: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中宁县公安局、海原县公安局在办理涉案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有实施犯罪行为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触法少年),在3日内将触法少年所涉案情、个人资料和家庭情况等信息移送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上述材料后在3日内审查后委托社区观护点对触法少年进行教育及法律宣传,促使其改过自新。
3、为未成年被害人、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法律及社会救助,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具体工作内容
1、社会服务。社区观护点向检察机关提供的社会服务基本内容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观护帮教、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等。
2、转介服务。社区观护点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服务需求,协调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开展亲职教育、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经济救助、就学就业帮扶等专业服务。

四、工作目的
1、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促使涉罪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能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及实现涉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2、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和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性、普遍性问题,以观护中心为主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设立专业化运作的观护及社会服务项目,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五、工作原则
1、特殊、优先保护原则。检察办案及帮教维权工作,应当采取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方法,帮教矫治与权益保护并重,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
2、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原则。检察院与预青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团委、教育局、妇委会,应当立足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实现办案专业化与保护社会化的有机结合。
3、专业化帮扶原则。借助社会专业力量,解决涉罪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帮教、维权方面的实际困难。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将检察机关作出构罪不捕、相对不诉和附条件不诉的案件的跟踪考察、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等工作将在未成年“社区观护点”进行。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促使涉罪未成年人能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4、多方联动原则。我们将积极深化党政部门、社会组织协同配合和社会资源整合,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团承接、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六、现阶段已初步取得实效
至今,已对涉罪未成年人33人,开展了个案预防工作。制定帮教方案、进行个案观护帮教。其中,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进行个案观护帮教8人,包括附条件不起诉4人,被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均成功回归社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行心理疏导28人32次,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及被害人破除心理障碍,促使其健康成长。